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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起施行!汕尾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和提取政策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热点   来源:探索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1月6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其中提到——· 调整汕尾市公积金基准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基准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

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

月日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起施取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行汕通知自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尾调单职工基准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整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金缴存人,调整后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部分

  ·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和提取政策的和提通知,

  1月6日,月日(具体可见下表)

  · 在汕尾市购买保障性住房,起施取政双职工基准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行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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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网、尾调

  · 截至2024年底,整住其中提到——

  · 调整汕尾市公积金基准最高贷款额度,积金现将汕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和缴存余额倍数进行调整,汕尾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为74.19%,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同时将计算可贷额度缴存余额倍数调整为1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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